社保补缴“已结束”?55、60、65岁的参保人员,还有机会吗?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其实从前一段时间国家统计局的一段话,我们就可以清晰的得出一个结论,过去给与参保人员和无参保人员的普遍补缴机会,未来应该是不再会有了。如果是符合现有政策的补缴条件,那么未来还能继续补缴。如果是不符合现有政策,还想着以前在2019年之前的普遍补缴,那些政策都已经没有了。有些机会过去就过去了,再也不可能再被抓住了。其实对于机会来说就是如此,抓住了可以有实惠,过去了就丧失了。

在前段时间国家统计局有一个数据,”国家人社部统计数据:参加职工社保的人群大约有3.5亿左右,参加城乡居民社保的群体大约有7亿左右,总体来说,我国缴纳社保的人群占据总人口的近76%“。其实也就意味着我国社保人群的普遍缴纳基数已经够了,未来不再会放宽标准,容纳之前的情况了。

对应指的社保补缴政策,其实就是之前过去给予的,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一次性缴纳多少钱,就可以补缴自18岁到补缴当年的社保期限的社保,其实简单来说就是拿钱去买社保缴纳年限。同样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也是如此。只不过当时是新农保,后来新农保已经并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补缴之后,假如累计缴费期限算过来够15年,那么在抵达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这是当年在2019年之前给予的一段时间内的特殊社保补缴政策。

当时有不少人抓住机会筹措资金,将自己之前断缴的年限或者漏缴的年限全部补缴了。后来抵达退休年龄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样也可以按照国家人社部每年养老金的上调比例,参与养老金的上调。有可能当年刚开始领取的养老金比较低,但是经过多年的上调之后,现在的养老金也已经比较可观了,仔细算一算当时的投入和现在每个月的产出,这真是一笔划算的补缴啊。

当年这个补缴政策在全国都有。但是到2019年开始,各个地方人社部门开始出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这个补缴政策。那么在结束之后,剩余如果想补缴,那么就必须要符合剩余的还在实施的补缴政策。

现在仍然在延续实施补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条:1.个体工商户雇主;凭借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补缴;2.未参保的失业职工可以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3、参加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补足年限转为职工养老保险。4、退役军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例如漏投保人员。

那个时候有不少民众补交了,现在都在暗暗庆幸抓住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时机。现在已经不可能无原则的补缴了,这也是为社保政策可以保证长期公平公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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