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如果在61岁就去世了,能退钱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2021年9月1号以后去世的退休人员主要可以领取如下三笔钱!

第一笔是丧葬补助金:

大家都知道丧葬补助金,原来,各省市规定的依据都不相同,多半采取包干制的办法,差距较大。比如吉林,山东也就1000来块钱,北京5000元,上海是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倍超万元。现在国家统一规定为所在地省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每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换句话说,就是指当事人2021年9月1号以后去世的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如果是6000元的话,你就可领取12000元的丧葬补贴。

第二笔是抚恤金:

以前参保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多半是企业人员按养老金最后月份标准,增发十个但是也有放20个月的,比如贵州省,没有一个统一的依据。现在国家统一规定为抚恤金最低标准九个月,是指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每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24个月。也就是缴费年限15年以上,因为15年才能退休,所以每满一年多发一个月,但到30年以上最高也要按24个月封顶。同样,每领取一年养老金,丧葬补贴减少一个月,但领取15年以上的也按九个月保底。

第三笔是个人账户余额;

所谓个人账户余额,就是指当事人还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这笔钱只能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个2021年9月1号前后没有什么变化,它本身就属于个人财产。简单举个例子,就如果说这个人5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应该领190个月,可是他只领了90个月就去世了,那剩下的的100个月就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这里顺便说一下,也包括有职工医保没有用完,同样可以继承,不再单项解释。

综上所述,一个人参保缴费61岁身故,确实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按照社保法关于职工社保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工伤去世的补偿标准规定,家属主要可以领取如上三种钱。但是这里要提醒题主的是,2021年9月1号以后去世的国家把补偿标准依据统一规定为,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每个月可支配收入。在此之前,去世的,各地补偿规定依据不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当事人遗属应该在退休人员去世60天内,去所在地社保相关窗口办理申领手续。材料方面主要有当事人死亡证明,申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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