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但女方未上过班也没赚过钱,孩子也没带过,离婚时女方却要平分财产,这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2-02-22 / 作者:清心寡欲

男女结婚10年,女方一天班没上过,也没赚过钱,现在要离婚,有一儿子,女方提出要平财产分,合理吗?


给大家介绍一起真实案件。

我们村上有一个刚死了老婆的鳏夫,大概30多岁的样子吧。老婆死后两年,他“老木逢春”娶了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孩。人到中年还能“老牛啃嫩草”,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由于是老夫少妻,他对娇妻百般宠爱,恨不得时时刻刻捧在手心细心呵护。他自己在外面起早贪黑地赚钱养家,却不让娇妻出去工作,甚至家务活也怎么让她多做一点。倒是自己和前妻生的女儿,他却让她多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比如洗碗、扫地、洗衣服、甚至有时候还让她做饭。旁人都觉得他对女儿过分了,但也没人开口说他。

娇妻受着丈夫的百般疼爱,刚开始还受宠若惊,不久以后便习以为常,心安理得地当起了“姑奶奶”。她每天只顾出去打麻将,家里的事几乎都甩给继女,丈夫对此也是纵容到底。

这男子以为自己竭尽全力对她好,她会死心塌地地和自己过一辈子。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没过几年娇妻就觉得他的身体年老力衰,加上拼命地工作挣钱,晚上总是不能让她尽兴。久而久之就在外面和一个年轻小伙勾搭成奸,随后向男子提出离婚。

这男人虽然难以割舍,但碍于绿帽子已经戴上,一切都木已成舟,于是就只得答应离婚。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妻子竟然要求分割一般家产,他当然怒不可遏地不答应。于是,妻子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庭。

法官认为,虽然结婚以后妻子只顾自己打麻将,没有创造任何财富,但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之间实行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的婚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他们结婚以后男子挣的钱,都要分一半给他的娇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于是,男子和她结婚以后,攒下的14万余元,被法院判决分了7万余元给她。到头来男子空欢喜一场,辛苦挣钱却给人家做了嫁妆,真是想想都能气出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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