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有责,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高速公路是给车辆行驶的道路,行人原则上是不允许走的,但也不能排除一些人铤而走险,在高速公路上狂奔的情形。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追究驾驶员的责任,不仅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我国的处理交通事故基本原则来认定。


比如,此前处理一个案件,一辆轿车晚上十点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而此时也有一个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擦边行驶,从行车记录仪看,被害人当时在隔离带的左侧边缘缓慢前行,而当这辆车通过的时候,因为是夜间驾车,驾驶员可能也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根据我们调查,他白天已经工作了一整天,准备工作交接,因为第二天就要到北京某单位去报到了,所以应该是疲劳驾驶。驾驶员等到看到行人时已经反映不及了,然后将行人刮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也出了现场,也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但在最后的责任认定上,确定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驾驶员在保险赔偿了八十万的基础上,有赔了近二十万元,所以对驾驶员量了一个缓期执行。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一般的原则是倾向于弱者。有原则就有例外。如果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而驾驶员也没有超速的行为,根据侦查试验情况,即使驾驶员不超速也无法避免的事故,那驾驶员就无责,或者和对方承担同等责任。如果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驾驶员也超速了,经过侦查试验得出结论,就是如果驾驶员没有超速,就可以避免该交通事故,那驾驶员估计起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行人在安全通道内行驶,驾驶员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义务,而将行人撞亡,驾驶员肯定全责,这没有什么疑问的。


所以,对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人,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如何定责,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但无论如何,也基本上不会超出我刚才说的几种情况,而且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倾向于被害人。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0946442删除。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