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我饭店吃鱼,小孩鱼刺卡住死亡,索赔60万,我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2-02-24 / 作者:清心寡欲


贴心加认真建议:大小饭店最好在餐桌上摆放醒目的“谨防鱼刺”招牌。不开玩笑。一个招牌不值钱,但是关键时候可以免责加免赔!附真实案例……

判定有无侵权等责任,最根本的一个依据就是事情彼此之间有无过错的因果关系以及相关义务。一个行为的发生或者必然会导致一个结果发生。某一行为的发生是否需要必然的提醒等义务。我们来根据案例具体分析学习。

正确公正的判例能够引导当前社会风气,引领鼓励正能量。稀里糊涂的判决案例只会纵容一部分无理搅三分的人。带歪整个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

(网络配图:饭店内就餐,因鱼刺被卡报警)

真实案例以及法律法规

1、案例部分:菜名无“鱼”却被鱼刺卡,顾客把饭店告上法庭:

2018年11月24日中午,赵女士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的一家饭店吃饭,当时点了一道菜,菜的名字叫“烩年菜”。赵女士吃这道菜时,突然喉咙被夹杂在白菜中的鱼刺卡住了。经过向店长询问,赵女士得知“烩年菜”中有一种配料炸刀鱼,因为炸刀鱼的刺混入菜品中,结果将赵女士喉咙卡住。

赵女士在饭店工作人员的主动陪同下到医院就诊,鱼刺被取出,当时花了400多元钱。赵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烩年菜”里有鱼,自己作为消费者,知情权、身体健康权均受到损害,责任本应由饭店承担,而饭店却拒绝承认并承担责任。赵女士将饭店起诉到法院,要求饭店赔偿医疗费用455元,饭店向自己赔礼道歉。

(大杂烩的烩菜)

饭店方面表示:饭店在进行餐饮服务时已经完全尽到了法定义务,所提供的食材没有问题,餐饮具无任何质量问题,提供的菜品、饮品均适合消费者使用。对于赵女士称被鱼刺卡住治疗事宜,尚不能明确是否由于夹带食物引起。客观讲,赵女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如何吃东西,如何吃鱼吐刺基本的生活常识应有正确认知。赵女士自己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其自称被刺卡住与饭店没有关系。

2、法院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赵女士在饭店用餐,接受饭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饭店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安全性,保障赵女士在消费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法院认为,吃鱼吐刺虽为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能力,但事发当日,赵女士在饭店用餐时所点的菜品名称中并没有“鱼”或者与鱼有关的字样。

(法院审理)

“烩年菜”中的配菜之一为“炸带鱼”,这一事实并不属于生活常识,没有食用过该菜品的消费者无法从菜品名称中对其配菜产生正确认知。而带鱼中的刺相对较硬,误吞极易造成伤害,在对带鱼切段加工过程中,鱼段中的刺也很容易夹杂在同盘其他配菜中,因此在提供该份菜品给消费者食用时,经营者有义务就菜品中有炸带鱼这一配菜向消费者给予明确提示。

庭审过程中,饭店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对赵女士尽到了必要的提醒义务,因此应当认定饭店提供的消费服务存在疏漏,对赵女士因误吞鱼刺造成的损害,饭店存在过错,应当向赵女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饭店未明确告知菜品种有鱼)

3、最终法院判决: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饭店赔偿赵女士医疗费用455元、驳回赵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4、案例小结:

猛地看完案例肯定是觉得饭店老板有些冤。但是仔细一想,其实不然,赵女士被鱼刺卡住的结果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赵女士不清楚菜品里有鱼刺的可能。所以在食用时没有考虑到鱼刺被卡的后果。饭店并无口头或者明确告知。

首先:假设赵女士点的是一份红烧带鱼。那么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肯定会预料到菜品内有鱼刺的可能。那么此时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被卡,那么此时饭店就毫无责任可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假设饭店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赵女士是多次到该饭店就餐,并且已经是多次点了并食用了这道“烩年菜”。那么此时赵女士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有认知到这道菜可能会有鱼刺的前提。此时再被鱼刺卡住,饭店也就没有责任了。

最后:其实最终饭店即便是赢了官司,也会丢了信誉。我不赞同稀里糊涂就赔钱的道理。但是作为来就餐的顾客,只要不是顾客故意找茬,且对自己工作有一定的疏忽,就应该做出一定的赔偿。可能换来的是赵女士今后长期的就餐。做生意,眼光要长远!

(稀里糊涂赔钱也不行)

5、网友评论:网友对此事的态度不一:

有人觉得饭店很委屈,小题大作:

如:说实话,我觉得饭店有点委屈!哪个服务员点菜时会告知客人每道菜的原料?

如:服务员端盘菜上来,对你说小心鱼刺卡嗓子,你会怎么想?

如:现在的世道是怎么了?要是在家吃鱼被卡了怎么办?难道要去起诉卖鱼的商贩?

如:如果当初两家协商下,医药费饭店出了,双方态度都好说好商量不就没事了吗?为这点事打一场官司确实有点划不来。

(鱼错了,不应该长刺)

也有人觉得是饭店的不对,应该要明示配菜原料:

如:我看评论一边倒的都是该女士不讲道理。但是,饭店的配菜要求明示得好吗?菜牌上要写明这道菜的主要原料的。这明显是饭店为了节约成本,没有标明主要配料,也未尽到告知义务,这还有什么可同情的呢?

如:我觉得赵女士没毛病,“烩年菜”这个名字根本让人联想不到有鱼这个配料,所以根本也无从注意。这是卡鱼刺了,要是海鲜过敏怎么办?

如:没在包装上注明窒息风险及建议食用年龄之类的警示就不行。另外,对致敏原的提醒也是一个道理,食品生产加工及提供者,有提醒义务。

如:我倒是认为国内的菜谱确实应该标明都有什么配菜。

那么最后,对于此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交流......

(菜谱标明主材料)

问题答案:

问题的答案现在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客人在饭店吃鱼,很明确地知道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吃鱼。此时陪护孩子的监护人就有明确的照顾义务。而且也知道鱼是有刺的。但是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大意,导致孩子被鱼刺卡住。那么此时所有的责任都由监护人承担。与饭店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中的过错责任,饭店一方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

扩展知识:被鱼刺卡住怎么办?

六不要:

1、不要大口吞咽食物,借此将鱼刺咽下去:

不管鱼刺是卡在食道,还是咽喉,强行通过吞咽食物,将鱼刺越卡越深。结果只能是越刺越深越疼!

2、不要大口喝水,妄图将鱼刺咽下去:

如同吃饭、吃馒头一样,强行将鱼刺下咽!虽然鱼会游泳,但是鱼刺不会游泳......

3、不要大口喝醋,意欲软化鱼刺:

传闻鱼刺含钙故而坚硬,醋与鱼刺内的钙能够发生反应,软化鱼刺......但是我问一个很简单的常识,你吃过酸菜鱼、西湖醋鱼、糖醋鲤鱼过么?它们的刺软化了么?

(糖醋鲤鱼的刺一样很硬)

4、不要用手指头乱抠,妄图将鱼刺抠出来:

用不干净的手指头乱抠,首先就是不干净,其次万一将鱼刺碰到了,越刺越深怎么办?

5、不要相信传闻中的维生素C:

据说维生素C能够软化鱼刺,这个据说不知道是谁说的,据的啥说的?

6、不要相信橙子皮能够软化鱼刺:

这个就更加荒诞了......

以上六种是民间很多的土办法,固然有时候土办法会有奇效。但是以上六种则不是什么奇效对付鱼刺的土办法!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相信。大人被鱼刺卡住还好点,小孩子千万不能轻视,乱来!严重者,有生命危险!

(橙子皮软化鱼刺有些荒诞)

那么正确的办法是什么呢?

根据卡住鱼刺的大小以及位置来决定我们适用于哪一步!

首先第一步:轻微咳嗽:

这时候适用于鱼刺较小,卡住的位置很浅,就卡在口咽部位。我们可以对照镜子自己看,能不能看到鱼刺的位置。如果可以看到,可以自行咳嗽或者请求亲友帮忙取出!

(根据鱼刺的大小位置来决定下一步)

其次第二步:观察:

如果鱼刺较大,或者看不到鱼刺,但是又有刺痛感。那么此时的鱼刺大小以及位置就决定我们不能通过咳嗽等简便方法取出鱼刺。

最后第三步:去医院:

观察后,确定鱼刺不在较浅口咽部位,又有明显的刺痛感。那么毫无犹豫,直接去医院。医生有专业的办法。可能花很少的钱,就能够取出来!

(及时就医)

写在最后:

有没有责任,最根本的还是取决于有无过错以及因果关系以及义务!如同案例中的评论所言,假如自己有过敏史,并且已经告诉饭店,但是还是因为自己食用菜品导致过敏反应。那么此时的饭店毫无疑问是有过错的。

所以建议不论饭店大小,一定制作一个醒目的牌子,注明菜品的禁忌事项。将明确的警示告知义务履行到位。有条件的饭店可以针对每一道菜品说明清楚主材料。供顾客们选择。

(海鲜过敏很正常)

在给客人上菜前,明确询问清楚有无禁忌注意事项。将可能落到自己头上的责任固定好!不论是对于顾客还是对于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把自己该做的事项做到位,既是对顾客的尊重,更是能够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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