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并且合理合法,这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是有这种情况,但这个说法不完全准确。是借钱超过约定归还的日期三年后,债权人没有主张要求还款的,就可以不还了,但这三年内,债权人一直追讨还款的话,那就应该从债券人放弃追讨的那一刻算起三年后就不用还了。

例如:张三2010年1月借了李四5万元,合同约定好了利率和还款期限是四年,张三要在2014年1月还李四的5万本金加利息。结果张三到2014年1月没还款给李四。而李四从2014年1月到2017年1月的三年间也没有跟李四要钱,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还钱。这样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追诉期了,张三就可以不用还李四钱了。

但是,如果李四从2014年1月开始,经常跟张三要钱的话,那就要从李四最后一次跟张三要钱的时间算起三年了。当然李四要保存好每次跟张三要钱的证据,以备起诉用。









所以,你借出钱去,借款人逾期不还的,你一定要及时追讨,超过三年你不追讨,这钱就打了水漂了。还是要注意法律时效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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