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分田地时是按人平分的,但有人全卖了,以后收回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22-02-20 / 作者:清心寡欲

农村分土地时是按人均分的,但因为一些原因,如公路拓宽,乡镇企业建房而征收了田地,征收费都落入了田地户主腰包里,而有些人家一分田都没买,这以后要是土地收回,这笔帐怎么算?


我是农村人,对这个问题的存在比较了解,所以,我能说上一些看法。

农村土地自从责任制分给老百姓以后,就陆陆续续地出现了“卖”的这个问题。有的是全家移民等原因去了别的地方,老家的田地留着也就没了意义。有的是同村或同小组的,建房需要他的土地,贵贱不说,只是做了个人情。有的是因为女儿都出嫁了,虽然当时人口众多,分得的天地不少,但最后还是给的给了卖的卖了。情况各种各样,最终的结果都改变了原来的属性。在以后的农村土地统计工作中,是一个综错复杂很麻烦的一件事。

要说如何处理已经卖了的土地,我看是一件没有结果的事。比如有一种新闻中叫”失地农民”的,他们的土地是卖给了政府,难道在以后的清算中,会把政府赔付给他的钱再叫他还回来,这不太可能。还有举家移民的那种,去了哪里有可能都不太清楚,如果是国外的话,联系的费用可能都要超过土地的价值了。有些光棍边卖边吃,买完吃完死了,这如何去找他呢?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解放前买的土地,在解放后的土改中是没收的,是没有什么补偿的。而现在已经卖了土地的人,正好与这个例子是角色的不同,但都是因为土地占了公共资源的便宜。比如就我家,我爷爷一辈子的裁缝,那时候有个手艺是很不错的人家,可我爷爷做了一辈子裁缝的收入,除了养家糊口以外,都把其余的积蓄都投资了土地,到了解放以后全被没收,连我父辈三兄弟结婚的房子都没有。若我现在把土地卖了,却要我还回去,我的心里会平衡吗,这还有公平和天理吗?不过,这只是一个比喻,我家的土地都是没人要的土地。

我国有一种说法,叫抢占先机或投机倒把,可以比较适合这个问题,谁占了就是谁的,待历史发现问题,这只能是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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