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重点优抚对象2017年是否还交新农合?

发布时间:2022-02-22 / 作者:清心寡欲


农村重点优抚对象2017年(到现在2021年)是否还交新农合。

/个问题村民小江结合时下的一些Z C来回答。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弄懂,农村优抚对象是指哪些人。

优抚对象是指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是优待和抚恤对象总的称呼。《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病故军卜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属、三红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但不限于上述诸类。

优抚对象一般都享受G J在ZZ、经济、上给予优先优厚的待遇制度。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因在特殊时期履行了自己的特殊使命,而享有特定人员的特殊抚恤或优待。

新农合全额免缴就是GJ对他们优待的体现。此项工作是从2017年启动并开启的。由最先的民 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地方财 政相应款项统筹。GJ成立退 役 军 人事务 局后,此项工作归囗各乡镇(街道)具体上报实施。

当然根据各地方的经济环境和生活水平环境的差异,新农合费用的收缴也存在着地域性的差异(例如我区2019年新农合缴费为400元/人,其它地区有360的,也有380元的不等)。

当然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享有优待抚恤的权利还有:水电费的贴补(月补);享有重大节日慰问金;免费坐乘公共交通;免费享有全国开放性旅游景点观光游缆;每年享受定点疗养服务;排队优先等等。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0946442删除。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