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将别人引产的婴儿救活后送人,没有要钱,触犯法律了吗?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引产后的胎儿基本大脑受影响,引产术大都用药物引产,利凡诺注射液,引产后的孩子还是活着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主要是怀孕周期比较大的胎儿,在引产的手术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对胎宝宝会产生很大影响,对胎儿有损害,即使救活胎儿都不健康了,胎儿出生后存活,存活的时间也不可能太长。


正常引产的时间是妊娠14至28周之间,达孕14周以上需要引产证明,方可住院引产。


引产前必须完善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白带常规,凝血五项,血筛九项,B超,心电图等检查。


必须要夫妻双方签手术同意书,未满18岁监护人父母签字,方可行手术。


身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引产存活的婴儿送人抚养,使婴儿脱离监护人的监护,其行为侵犯了孕妇引产婴儿的亲子关系及引产婴儿的合法权益,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已经触犯法律,负刑事责任。


正常计划外妊娠引产,病人和医院己签手术风险,表示妊娠已终止,而且医生有权力计划处置胎儿。


引产事件医疗过程,发现引产儿存活后,应告知产妇及家属,并应向院方报告;医院严禁引产后胎儿不管是死,是活都不能离开医院,作为医务人员私自将引产儿抱离医院,严重违反了引产儿处理的相关规定,己经触犯法律。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0946442删除。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