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商品步梯房加梯、加梯人不存在相邻通行权加梯的请求权?

发布时间:2022-02-22 / 作者:清心寡欲

步梯通行方式是商品多层住房法定的通行方式,是经政府确权登记的合法内容,商品步梯房擅自加梯、是非法改变他人物权登记内容的行为,是违背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


这个所谓的老师,海某,反复絮叨的是固有秩序固有价值。你的房产证是政府发的,别人的也是。住宅小区包括住宅本身,是政府依据法律批准建设,看清楚,是要经批准才合法的。社会发展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提高了,怎么就不能通过对旧有的改造而实现对生活条件改善的目的呢!加装电梯,并没有拆除步梯!愿意继续步行楼梯的,依然可以。正如,可以步行,可以骑车,可以驾车。在小区的共有部分,可以停汽车,可以停自行车,可以停电动车,可以漫步怡然自得,可以龙腾虎跃羽球飞舞,等等。 城市的建设日新月异,小区的设施又为什么不能日渐完善。你的房产证,有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别人的房产证也有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以此为依据,谁都有提出自己意愿的权利,不论是要求加装电梯的,还是反对加装电梯的。怎么办?当然必须依据民法典达到利益冲突的解决!加装电梯的意愿经依法表决了,公示了,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了,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了,那就是政府认定的合法建设行为!就是合法建筑物!就是出资建设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是在原有状况上的改善!就是新的秩序的建立!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规则确立!否则,何为依法治国!没有依法治国,又何来的社会稳定和谐!至今一波又一波对加装电梯的泼污,甚至因某些官方的默许,而肆无忌惮地抹黑国家惠民政策,难道想再来一次所谓真理在少数人手里,而可以怀疑一切造反有理的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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