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这要看户口是怎样和父母分开的:简单地和父母分户,自己在村里另立户头与进城落户,把户口迁入城镇这两种情况对你以后继续使用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所享受的政策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下面我们就根据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一下。

第一种情况:和父母分户,自己只是在村里另立新的户头

这种情况在农村很普遍,孩子长大结了婚之后一般就是要和父母分开居住的。这样和父母分户后,一般自己也会在村里获批一处新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父母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以后会怎样?

一、咱们先说承包经营的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采用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承包土地时我们和父母同属一个家庭承包主体,也就是咱们说的一个家庭承包户,其中父母是主体责任人,我们作为子女的一般是这个家庭承包户内的成员。在与父母分户后,我们原来的土地家庭承包主体(土地承包户)并不会因户头分立而改变。这也就是说我们户籍中的家庭户与土地承包户并不是一个概念,家庭户的分立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原来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只是和父母分户后,·有些会牵扯到子女的分地,但这仅限于家庭内部所承包的土地,具体怎样分也是家庭内部协调的结果。对于村里来说,无论你们家户头怎样变动,只要土地承包户内还有成员,你们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就不会变。

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了三十年,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延长到了2057年左右,这期间村里一般也不会再大规模调整土地。因此我们和父母共同承包土地的这种现状一直会维持到三十五年以后,别说那时的父母是怎样,恐怕子女也已经干不动农活了。因此我们现在家里承包的土地,在我们刚成家立户的三四十岁这一代人中已经不会再大幅度调整了。

咱们再说另外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情况,就是当父母年迈,干不动农活甚至说父母不在之后,家里承包的土地该怎么办?当年我们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已家庭承包为单位签的,并不是以家庭中某个人签的,因此家庭成员人数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对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对土地的继续使用。父母逐渐年迈或老去,会留下这些土地给我们继续耕种,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土地进行大调整。只不过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原来家庭土地承包主体责任人登记的是父母的变更登记到我们名下,以方便我们日后对土地的继续使用。

二、咱们再来说承包的宅基地。如果与父母分户自己也在村里获批了一处新的宅基地使用,那以后父母不在之后,父母留下的老宅会怎样呢?如果老宅房屋还在,作为子女的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老房,根据“地随房走”政策,获得父母留下老房的同时也会同时暂时拥有父母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倒掉。根据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老宅房屋倒掉后我们子女是不可以再在老宅上翻建的,这处老宅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如果我们与父母分了户,但自己没有获批新的宅基地,还是与父母在老宅基地上居住,那当父母不在,我们自然会继承这块宅基地和房屋,即便房屋倒塌后我们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也是可以继续翻建的,只不过我们需要把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变更到我们自己名下。

第二种情况:自己进城落户,把户口迁到了城镇

这种情况就有些麻烦了,因为我们在农村分配的土地和宅基地,都是作为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的福利政策。一旦身份改变,成为城镇户籍,这些福利政策都会改变,但毕竟我们是从农村走出来的,这些福利并不是说会立即被村里收回,具体是怎样我们往下分说。

一、还是来先说承包经营的土地。由于刚开始分地时,是父母为责任人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当然自己是这承包户的成员),上面也提到签订的形式是已家庭承包为单位的,因此自己迁入市区,只是家庭承包户内人员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到整户家庭对土地的继续承包和使用。只不过在子女较多的情况下,自己是不是还能继续分到土地耕种,这就要看一家人怎样协商了。如果是家内独子,父母年迈或不在时,承包的土地会自然落到你的名下(只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直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承包合同到期。也许有人会有疑问,父母不在,自己又成了非农户口,为什么承包的土地不是被村里收回而是由迁到城市的子女继续耕种呢?

这是因为国家对于这一块近两年出台了新的政策,新修正后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两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国家从根本上解决了进城落户子女的后顾之忧,使从农村走出来的他们生存得到更强有力的保障,可谓为明智之举。不过这里要注意一点,作为把户口迁入城镇的子女,一定要把从父母手中接过来的土地给管理好,更不要因忙于工作使老家土地撂荒,因为国家有政策,土地撂荒两年以上或土地被严重损害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从另一方面说,我们也不能有好政策的庇护而忘本负义去辜负了国家的这份美意,浪费了土地资源。

二、咱们再来说一下宅基地。

我们进城落户后,父母会继续在农村老家老宅基地上生活居住。但是随着父母离去,留下的老宅基地和房屋会怎么处理呢?

这里不管迁入城镇之前子女名下有没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屋,父母老宅上如果还有房屋存在,作为子女的可以以私人财产的名义来继承这份遗产。根据农村“地随房走”政策,子女会同时获得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子女对老宅上房屋不能翻建,倒塌之后也不能再原址上复建。子女对农村老宅基的使用也只是基于房屋的存在而存在,一旦房屋倒塌,子女们继承而来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而失去,老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被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村里人。

综上所述,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土地和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作为子女不管身份如何,只要家庭户内还有人,家庭所承包的土地是不会变的,至于有没有土地耕种,这就要看家庭内部怎样协商了。至于宅基地的使用,如果自己还在村里有新宅居住或迁入城镇,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房屋可以被继承使用,但一旦房屋倒塌自己则不能再原址上复建。如果自己只是在村里分了户头,还是和父母一同居住,父母不在后也不会影响到你对宅基地的继续使用,即便老房倒塌后你还可以申请在原址上复建房屋。感谢阅读,我是三农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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