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11万,打了30万的欠条,现在法院判我还30万,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怎么维权


欠了别人11万元,打了30万元的欠条,法院判你偿还30万元,如何处理,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民法典的抗辩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分为狭义的抗辩和抗辩权,其中狭义的抗辩是指对抗的部分事实或者全部事实的不存在,没有发生,而抗辩权是指对对方行使请求权的一种抗辩行为,即对权利义务的不履行。


比如,你说的欠款11万元,但却打了30万元的欠条,就说明欠条内容中,有19万元的数额是不存在的,这19万元的不履行就是狭义的抗辩。如果其余11万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除斥期间,你就可以行使抗辩权,来对抗履行。可见,法院是支持你行使狭义的抗辩和抗辩权的。


对民事诉讼来说,民法典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说,对方说你欠了30万元,就拿出了30万元的借条,这就是向法院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果再把该笔钱款交付的证据提供给法院,那这个案件就坐实了,你必须败诉,只能向对方偿还欠款。


如果你承认只欠对方11万元,那其余19万元就是虚构的,你就需要提供对方给付你11万元的证据,也需要提供对方欺骗你签订欠款19万元的证据,这样才能将11万元欠款的证据坐实,也能够将19万元欠款的证据对抗掉,否则就只能败诉。


所以,你要想打赢这场30万元欠款的官司,就只能搜集好相关的证据,来对抗对方提供的30万元欠款的借据证据,否则就只能败诉了。败诉面临的就是强制执行,别的真的帮不了你,无能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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