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人判刑10年,服刑一年后其生活不能自理,还用服刑吗?

发布时间:2022-03-24 / 作者:清心寡欲

是继续服刑找人照顾还是保外就医?


72岁老人判刑十年,服刑一年后生活不能自理,监狱不会找人照顾,也不会保外就医,而是由主管机关对罪犯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具体如下:

第一、生活不能自理不同于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针对的对象是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限于监狱的医疗条件,不得不将罪犯释放,到医院内接受系统治疗,这个叫保外就医。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往往是由于年老体衰,身体出现退行性病变,一般不具有治愈的可能,而将罪犯置于监外执行刑罚的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适用于三种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不能自理”就是其中的一种。

第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限制条件。

如果老人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执行原判刑罚三分之一以上才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如果短时间内有生命危险的,可以不受上面执行刑期的限制。

第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提出与决定。

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应当组织人员对罪犯进行生活不能自理地鉴别,罪犯本人或者罪犯的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鉴别。

经依法鉴别后,罪犯确系生活不能自理的,监狱应当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级监狱管理部门批准,省级监狱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认为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下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至此,罪犯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四、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要接受社区矫正。

与判处缓刑的罪犯一样,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同样要到当地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接受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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