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重刑犯听到判了死缓高兴的了不得?死缓不也是死刑吗?

发布时间:2022-02-21 / 作者:清心寡欲


你知道一名死刑犯为了获取这一纸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终审裁定书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如何度过的吗?下面我来为您解答被判处死刑的犯人,面对不可抗拒的死亡都有哪些异常的表现:

早在八,九十年代我曾在东北某看守所从事看守工作十余年,近距离接触过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数十名之多。为了防止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因恐惧死亡而出现如,自杀,自残,自伤,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那么做为一名管教要时刻掌握重刑犯人(死刑犯)的思想动态也是一门必修课。虽然我们看似是一个在法外为所欲为穷凶极恶之徒而一旦被抓捕归案,他们那种种的嚣张气焰既该消失殆尽。尤其是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犯人对于求生的欲望常人是无法想象的。我们都知道当一名死刑的犯人被押入看守所的第一时间就是要为其佩戴上戒具“脚镣”以防止其二次脱逃。当他们拖着沉重的脚镣一步步的走向监号的那一刻其精神状态就以近乎于崩溃的边缘。大多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犯人都会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其中目的也无非就是为了换取有当初的死刑改判为“缓期两年”执行。上级法院对一名被判处死刑犯人的审核机制是极其严谨的,所以说审核一名死刑犯人是否适用于死刑是需要时间的。

那么身为一名死刑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时间的概念对于他们而言是极其敏感的,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而感到恐惧,因为那种不可抗拒的死亡随时都有可能会降临。正常情况下,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犯人经上级法院依法审核认定为该犯人不适用于“死刑”那么则会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说这名犯人与“死神”擦肩而过,重又获得了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被改判为“死缓”的犯人他们将被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的思想改造。但前提必须要保证在监狱服刑的两年期间内不得有任何二次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反改造),如果出现以上类似行为依然可以被改判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任何一个人只有到了生命攸关的时刻才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之可贵。尤其是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他们那种求生的欲望常人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他们在看守羁押期间的种种表现就足以说明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哪一项条款适用于自己,这期间的漫长等待对于一名死刑犯而言是备受煎熬的。由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不需要参加劳动的,每日早,午,晚餐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监规纪律)面向墙壁反思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给社会带来危害的严重性。在忏悔的同时其实他们大多还是在思念家中的父母与妻儿,纵观以上场景我们也就不能想象一名重刑犯人听到被判处了“死缓”高兴的不得了也就有了答案。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案例警钟时刻敲响。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治社会,只有去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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